合同纠纷工程建筑房产纠纷刑事辩护法律顾问
姚勇华律师, 助理经济师四级律师 ,1990年6月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(全日制),毕业后在如皋绢纺厂担任法务人员,1992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, 1995年10月至2000年1月期间,南通天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从2000年起,江苏金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合伙人,2004年至2010年间担任主任一职。姚勇华律师,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南通市律师协会文体与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副主任,如皋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会员, 如皋市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联络员,如皋市律师协会理事,如皋市消费维权顾问团律师,如皋市法律援助顾问,同时担任多家建筑、房地产、国际劳务输出企业法律顾问,担任如皋市行政中心(市政府办公楼)基建项目专项法律顾问,成功代理某信用社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(二审改判胜诉),为某银行收贷对三家企业分别采取股权转让、引资入股重组经营、变(拍)卖抵押资产的方式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,办理过本市影响较大的两起受贿案刑事辩护。联系电话:0513-879******、151****** 。